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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09 浏览次数: 1207

各学院团委、各班级团支部:

推优入党,即推荐优秀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根据《皖西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院党〔20222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一)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满18周岁且具有1年以上团龄,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截至20241030日)的优秀共青团员。

(二)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1年以上的优秀共青团员。

二、推优比例

(一)本次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一般不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总数的10%

(二)本次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人数,一般根据学校2024年下达发展党员指标等额或差额推荐。

三、推优条件

必须在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具体条件见《皖西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院党〔202221号)。

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在校风建设、创新创业、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树立为典型的优秀团员;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成员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优秀团员;校院两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优秀学员。

推荐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最近一次综合测评名次,一般应居班级前50%。上一学年有必修课考试不及格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的,不能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

四、推优程序

具体见《皖西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院党〔202221号)。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团委负责人、辅导员、各班级团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推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审核把关本学院的“推优”工作,确保“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习。各学院团委负责人、辅导员、团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皖西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院党〔202221号)文件,结合文件要求和通知安排,规范做好“推优”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要求。

(三)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推优”程序和条件,强化“推优”能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把优秀的共青团员推荐给党组织。请各学院团委于1030日前将《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2)、118日前将《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附件4)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加盖学院党委和学院团委公章)报校团委备案。

本次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初步人选,需由相关党支部研究同意并报所在基层党委备案后,方可正式确定。联系人:李新新;联系电话:3305298

附件.zip

共青团皖西学院委员会

20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