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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8 浏览次数: 909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团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校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坚持把发展团员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明确申请入团、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的接收5个阶段15个步骤的入团流程实现各个环节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落实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对入团积极分子综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防止“唯成绩”“唯票数”论。

2.加强日常考察,做实培养教育。学院团委要强化对入团申请人、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落实培养联系人谈心谈话要求,防止重选拔、轻培养,提高考察的全面性、科学性。规范组织入团前集中团课学习,加大对党的创新理论、团章、团的工作内容等方面的教育,确保每位新发展团员不仅素质优良,而且对党团组织尤其是对团的性质、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品牌活动等有基本认识、朴素感情。

3.注重过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学院团委要抓实抓细发展团员每个程序环节,倒排发展团员序时进度计划。

二、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申请入团青年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注册成为志愿者

4.确定的入团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最近一次综合测评名次一般应居班级前50%。上一学期有必修课考试不及格,或违纪违规受到处分者在适用期内的不能确定为入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

5.已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档案者,或已入团但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未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者一般不重新发展

三、发展团员人数

校团将根据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按照各学院团员青年规模和结构分配团员发展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计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各学院团委应按照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数量的两倍左右掌握入团积极分子数量,规范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指导学生扎实开展团课学习和实践锻炼,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动态管理

2.做好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团支部应当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根据《普通高校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4),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发展对象需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学院团委预审。学院团委应当对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3.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各学院团委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附件3,需另附团课学习心得和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其中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新发展团员经审批同意后一个月内,应当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各学院团委应在2024年6月15日前实现第一学期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团员电子档案录入完整率达到100%,2024年11月15日前实现第二学期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团员电子档案录入完整率达到100%。

请各学院团委分别于6月10日前、11月10日前分别将2024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的《发展团员登记表》(附件5)纸质盖章版与电子版报送校团委备案。联系人:宋浩楠;联系电话:3307781。


 附件.rar

 

 

 

共青团皖西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