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强化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皖西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院党〔2021〕66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5年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我校登记注册的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1个社团,最多不超过2个。
二、聘期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聘期为2年(自聘任之日算起)。
三、聘任条件
(一)指导教师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以及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品德高尚,关爱学生成长;
(三)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接受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优先选聘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中共党员教师担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
四、工作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二)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教育学生社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和谐发展;
(三)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做好学生社团骨干选拔、培训和换届工作,围绕会员需求,经常性开展社团业务培训;
(四)做好学生社团各类活动的策划、审核、组织与实施工作,发现、总结和宣传社团中的先进典型;
(五)定期深入学生社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其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报告;
(六)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次数不少于8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七)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受聘指导学生社团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五、指导教师待遇
(一)学校将指导教师纳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计划,将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中,教师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参与指导社团经历作为学生工作履历予以承认。
(二)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基础补贴+奖励补贴”的方式进行核算。经考核合格的指导教师,按照50元/次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实际指导次数核算(指导次数核算时累计不超过20次/年)。对考核合格,并且所指导社团被评为“十佳社团”的社团指导教师,以社团为单位奖励指导教师1000元/个。
六、选聘程序
(一)组织领导。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会同组织、宣传、人事、教务、科研、保卫、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以及业务指导单位,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指导教师库,并在库内选聘指导教师。
(二)报名方式。应聘教师填写《皖西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见附件),并由拟申请指导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和社团所在业务指导单位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于9月25日前将纸质档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逸夫楼四楼东侧),电子档发送至邮箱tuanweiadmin@wxc.edu.cn。联系人:赵钧;联系电话:3307781。
(三)资格审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人员建立指导教师库,在库内选聘指导教师。
(四)审议确定。选聘结果提交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研究审议,并进行公示,最终报学校党委审核批准、统一聘任。
七、指导教师考核
党委学工部牵头对聘任的指导教师进行工作评价考核,指导教师考核与社团年审考核同步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指导教师需向校团委社团管理部提交《皖西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日志》《皖西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评议。指导教师完成各项指导任务,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年审合格,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可认定相应工作量。
指导教师考核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关于开展皖西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的附件.zip
皖西学院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