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及团省委《<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青〔2017〕6号)等文件要求,校团委目前已完成2025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团费收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校团委。联系人:李新新;联系电话:3305298。
共青团皖西学院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